三年。
为了治疗女儿的癌症,她退学不读了,我房子也卖了,花光所有积蓄,我老公每天只睡四个小时,打两份工,只为了保她平安。
由于过度劳累,他积劳成疾,英年早逝,留下我们一对母女相依为命。
我女儿曾经是个漂亮的姑娘,如今也变得瘦骨嶙峋,头发掉光了,体重也只剩下七十斤。
我们一直在坚持抗癌,为了这个癌症,闹得家破人亡,只幻想有天能让女儿健康起来。
可如今却跟我说,这只是一场误诊,根本没有癌症。
医生见我不说话,她继续说:“姐,骨肉瘤就是很容易误诊的,你如果去查查,就知道这是最容易误诊的病之一。”
我问:“你叫我过来,是想和我聊赔偿的事情吗?”
她摇头说:“我们不打算赔偿。”
我愣了。
她继续说:“我们医院的想法是,这三年你们抗癌的医药费就不退了,反正你们后续治疗也要钱,就当余额存在我们的医疗卡里,没问题吧?”
我还是没讲话,只觉得天旋地转。
她将一份合同递到我面前,让我看看合同,没问题就把字签了。
合同上的每一行,都写满了吃人。
甲方不退还乙方现金,仅退还医疗卡内八十三万费用,但是乙方不可提现。
直到乙方治疗完成,到时候再多退少补。
乙方承诺,从此不再追究此事,不在任何互联网平台宣扬,并放弃一切民事诉讼权利。
医生说:“虽然我们没赔钱,只给了你医疗卡余额,但我们也是亏了的,相当于这三年的医药费让我们承担了。”
我激动地说:“那本来就是你们误诊啊,那本来就不用治啊!”
她问:“说这些还有意义吗?我们是不是已经亏本承担了?”
我完全理解不了他们的逻辑。
我家抗癌三年,抗到家破人亡。
如今他们一分钱也不赔,甚至也不退医疗费,让我把钱存在他们医院里,继续治疗骨肉瘤,还说亏本的是他们!
我问医生:“如果三年前没误诊,没耽搁这三年时光,我闺女还要截肢吗?”